通民宗〔2016〕75号
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宗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社会管理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省、市主要领导都就“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续会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8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电[2016]3号)部署,市民宗局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2月底,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省市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宗教场所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要突出认真汲取丰城发电厂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电器线路检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紧紧抓住隐患排查治理,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应急预案、查施工监理、查现场管理,对发现重大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要突出检查场所用电安全,火源监控,构筑物安全评估,场所车辆使用,场所教职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材,是否熟知应急预案;突出检查场所教职人员是否掌握会议、文件所提出的要求,场所是否针对隐患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治消除等。
(二)整治内容
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单位重点整治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场所主体责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定期安全巡查制度落实、场所教职人员消防器材正确熟练使用等问题。
(三)防控措施
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场所是否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是否按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本地区、本场所事故规律特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构建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场所是否开展风险普查和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责任分工
(一)各宗教活动场所对本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各地宗教工作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地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自报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宗教场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照自查表(附件2),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表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教职人员和信众的监督。同时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安监部门和民宗工作部门。
(二)复核督查整改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各地民宗工作部门开展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大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市民宗局近期将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回头看再提升阶段(2017年1月1日—春节前)。各地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在复核督查的基础上,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专项行动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要严肃查处,从新补课;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专项行动成效。春节前,市民宗局还将再次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考核验收阶段(2月中下旬)。各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制度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民宗局决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分析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分级复核制度。各地民宗工作部门对属地报备的所有宗教场所自查情况进行普查;市民宗局在各地复查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
(三)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自收到文件开始,工作信息和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工作信息报市民宗局宗教处。
(四)跟踪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开展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实施挂牌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验收制度。市民宗局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严格组织考评,真正通过考评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续会要求,市民宗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宗教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场所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宗教场所、责任落实到宗教场所、监督检查到宗教场所。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落实人力、物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监管,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各宗教工作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宗教场所进行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场所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学习会、讲经讲道、板报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人员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邀请专家参与隐患排查隐患。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对检查出问题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要立即追责、集中曝光,形成强大威慑力。
请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将专项行动方案、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12月10日前报市民宗局宗教处,2017年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久奕,电子信箱:819421391@qq.com。
附件:1.中央、省、市领导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特别重大事故作出的指示批示
2. 宗教场所专项行动自查表
3. 民宗局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总表
必赢贵宾会3003官网
2016年12月8日
抄送:市安委会、市五大宗教团体、市区各宗教活动场所
必赢贵宾会3003官网 2016年12月8日印发
附件1
中央、省、市领导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特别重大事故的指示批示
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重要指示
要求江西省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要批示
要求争分夺秒抢救被困人员,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安全监管总局要牵头成立国务院工作组抓紧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地方做好搜救、救治等相关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问责。要进一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三、省委李强书记批示
这起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省政府石泰峰省长批示
昨日,江西省丰城电厂发生电厂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排查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市委陆志鹏书记批示
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李书记批示精神,认真排查,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六、市政府韩立明市长批示
请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切实贯彻好李书记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电厂坍塌事故惨痛教训,引以为戒,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2
宗教场所专项行动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自查内容 |
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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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彻落实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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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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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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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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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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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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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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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检查情况 |
乡镇(街道、园区)普查人员 |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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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复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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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抽查人员 |
注:1、此表一式3份,1份留存,另2份分别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民宗局;
2、具体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3
民宗局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派出检查 组数、人次 |
检查场所数 |
查出隐患数 |
事前执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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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执法文书 |
罚款数额 |
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家数 |
责令关闭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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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
累计 |
本期 |
累计 |
本期 |
累计 |
整改 |
本期 |
累计 |
本期 |
累计 |
本期 |
累计 |
本期 |
累计 |
填报人(签字): 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1、汇总表数据务必客观、真实、准确;2、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市民宗局宗教处。